我局会同博罗县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完成了《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专项规划》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离惠州市中心城区18公里,距广惠高速公路仅4公里。规划总面积约3065公顷,规划建设用地67公顷。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刘彩琴
联系电话:0752-2881311
附件:象头山生态旅游专项规划草案.rar(点击下载)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