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招收条件
1、合同制消防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身高(男1.62米以上)年龄在18至26周岁,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专业技术人员。
2、消防协管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身高(男1.62米/女1.56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所需专业由各县区公安消防机构自定。
二、工作性质
1、合同制消防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派遣到全市各基层中队和支队机关担负灭火、抢险救灾、接处警等执勤任务,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消防协管员:从事消防宣传、文秘、档案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协助消防执法等消防业务工作,采取机关工作制,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协管员11月8日已招满)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问题。合同制消防员、消防协管员与公安交警等部门招聘的协管员采用同一工资标准,即:1、工资福利每月1400元;2、四大节日补贴每年2000元。
(二)包吃、包住(消防协管员除外)
(五)执勤补助。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合同制消防员执勤补贴。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日期为12月5日—12月20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20(2008年度以前各地退役消防兵统一到惠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警办报名)
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退伍证》或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写相关表格报名(退伍兵须有各支队司令部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006年度以前退伍的消防兵必须有服现役的消防警官作担保人,出具书面担保书)。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携带消防部队统一发放的被子、衣服腰带、解放鞋等日常用品(消防协管员除外)。
(四)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与惠州市新叶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六、联系方式
惠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办
联 系 人:苏文浩
联系电话:0752—2287009
传真电话:0752—2287004
互联网邮箱 GDHZXF119@tom.com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
邮政编码:51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