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制定并检验惠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每个县(区)都能实践四经普各个流程的操作,为正式普查积累经验借鉴,进一步完善普查方案,惠州市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31日在全市七县(区)同时开展市级综合试点工作。
根据惠州市四经普综合试点工作安排,各试点在7月9-17日开展单位清查,普查人员对辖区内的普查小区开展地毯式清查,逐一上门核实单位和个体户情况。截至日前,全市七个综合试点均已开始入户清查,标志着惠州四经普工作已全面进入实战练兵阶段。
据悉,惠州市四经普办为保障试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组建了七个督导工作组,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负责2-3个县(区),督导工作组在整个普查期间分赴各县(区)参与综合试点各项工作,督促指导综合试点顺利开展,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