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惠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决定组织招收52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一)基层执勤中队合同制消消防员。
(二)机关餐厅服务员。
三、招收条件
(一)、基层执勤中队合同制消防员(男性):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至26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身高不低于1.62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同等条件下,退伍兵优先录用。
(二)、机关餐厅服务员(女性):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至2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热情礼貌,举止得体。
4、同等条件下,具有餐厅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1、合同制消防员: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2、接受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6楼)
2、惠州市兴宇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31号瑜进楼606室)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学历证,退伍兵持《退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并填写好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五、工作任务
1、根据上级部署,参加政治教育和业务理论学习;按要求参加业务训练,不得无故缺训。
2、履行消防部队现役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3、机关餐厅服务员,主要负责机关官兵的饮食。
六、福利待遇
(一)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
1、工资每月950元,奖励工资每月450元,执勤补助每月100元;
2、基层执勤中队绩效奖每月最高500元,按实际工作情况发放;
3、每年按四大节日发放补助,每个节日500元;
4、合同制消防员享受部队义务兵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23.4元/天),并按500元/年·人标准发放服装。
(二)机关餐厅服务员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950元,奖励工资每月450元;
2、绩效奖每月200元,加班补贴按实际工作另计;
3、每年四大节日发放补助各500元。
(三)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惠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合同制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与兴宇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淼 :电话:0752-2287009
陈志婷:电话:0752-2287009
牛秋利: 电话:0752- 2789995
传真电话:0752—2287004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
邮政编码:516001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