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雇凶杀夫女儿开车抛尸
长期痛恨丈夫兽行,65岁农妇吴保娣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雇凶将对方打死,事后女儿张晓霞开车抛尸。前天下午和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下达一审判决。
经和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世民家住南京市郊县农村,长期凌辱和奸淫自己的女儿及外孙女,并和大儿媳长期公开保持不正当关系,还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且常年打骂妻子吴保娣,扬言要将对方置之死地。
吴保娣对张世民十分憎恨,曾多次与刘强俊商量欲除掉张世民,但均遭刘强俊拒绝。
2011年9月22日晚,张世民酒后回到家中,要吴保娣立即拿出2万元给自己,否则将对方打死。此时吴保娣以出门借钱为由离开家门,打电话给刘强俊许诺,若对方当晚将张世民杀死,事成后将其女儿张晓霞嫁给对方,指使刘强俊立即赶到张家。
刘强俊到来张家后,要张晓霞亲口承诺在其杀死张世民后嫁给他,对方当场未明确拒绝。后刘强俊进入张世民的房中,趁对方熟睡之际,用树棍将其打死。随后张晓霞驾车送刘强俊离开现场。
吴保娣在家中将张世民的尸体肢解后,同女儿一起驾车来到和县乌江镇黄坝大桥处抛尸。
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刘强俊、吴保娣、张晓霞为泄私愤,故意杀害他人,致张世民死亡,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刘强俊、吴保娣系主犯;张晓霞假意承诺刘强俊杀人后嫁给对方,事后又开车送对方逃离,并参与抛尸,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但是,案发后,张晓霞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刘强俊,这应属立功。
前天下午,和县法院对这起雇凶杀人案作出判决,以刘强俊、吴保娣、张晓霞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2年、4年不等的刑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