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人士透露,随着《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同步出台后,有关部门将研究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广大职工的基本休假权利得到保障。
此前12月1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本次节假日调整后,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已经达到115.3天,如加上职工带薪年休假,一年中平均休假时间超过了三分之一。
一些专家表示,目前关键是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制度,同时准备应对新出现的多个休假情况并存,引起交通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
7个集中休假高峰
12月7日,国务院通过2008年的节假日调整方案:休假总数基本不变,但是增加了传统节日。由于这个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丰富内涵、优化结构、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有利发展、促进和谐”,个别传统节日没有列入。
比如元宵节距离春节较近,因此暂不“升级”元宵节。考虑到放假总水平限制和民意调查结果,此次也暂未“升级”重阳节。
本次节假日调整后,五一长假取消,只放假一天,其余的2天分别分给端午节、清明节,另增加中秋节,由于可以将周六周日上下移,产生连休,可以使得3天的休假时间产生,因此2008年将出现7个集中休假高峰,这是就是元旦(3天)、春节(7天)、清明节(3天),五一(3天),端午(3天),中秋(3天),国庆节(7天)。
不过发改委有所准备。
发改委人士指出,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式调整之后,将会出现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三天的小长假、黄金周和职工个人带薪休假并存的新局面,各地、各部门都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针对人们出行的新变化,尽早开展相关预案的研究准备工作。
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节假日无论如何调整,总有人不满意,关键是让大多数人满意,符合实际。根据调查情况,总体上有超过3/4的意见赞成和支持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即使在争论较大的调整“五一”假期问题上也有超过60%网民表示支持。
带薪休假关键在执行
12月1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提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同时还规定,不同的工龄的人给以不同的休假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外,“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过对于带薪休假制度,有专家认为,关键是要执行,因为像农民工以及一些私营企业,带薪休假存在名存实亡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人士指出,《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正式出台后,要在全社会得到普遍实施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落实好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