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现场会在东莞召开,广东经验要在全国推广
电梯要确权 无球可再踢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记者从22-23日在东莞举行的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现场会上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将出台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国推广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的经验。
2012年,广东省质监局出台了《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推行明确电梯“使用权者”安全首负责任、实施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和维保体制改革、建立电梯责任险制度和维修资金落实制度等5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并确定了广州和东莞两个试点地区。现在,广州市、东莞市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落实电梯“使用权者”安全首负责任和推广电梯责任险方面成效显著,以后电梯出了事故就能第一时间确定责任人,伤者也能得到快速赔付,不会再出现踢皮球的情况。
广州东莞7成电梯已确权
电梯事故责任谁来承担,一直是各地电梯事故发生后的主要纠纷点。
去年在中山发生的一起电梯事故中,不到两岁的小孩到医院看病乘坐电梯时被夹断右腿,就因为责任的认定问题到处得不到赔付。而同样是去年,在电梯改革试点城市广州发生的事故却有不同的结果——一老太在乘坐电梯时,电梯快速下坠致使老太手受伤,作为电梯首要责任人的物管公司迅速把老太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让伤者第一时间得到了救护。值得关注的是,因为物管公司为电梯购买了电梯责任保险,其支出费用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
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在会上指出,当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必须由“所有权者”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管理权者”,并通过格式化合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的权利和义务。据介绍,2012年7月,省质监局局与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广州、东莞两地全面推行。目前,两地已签订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的电梯达108914台,确权率占两市在用电梯的74.6%。
据悉,改革前,由于缺少保险的社会救助和监督作用,电梯事故受害人难以及时得到权益补偿。此次改革提出,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目前,广州、东莞两地已投保的在用电梯已达94889台,约占两市在用电梯总量的64.4%,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广州东莞两市共收到投保后成功获赔事件报告8起,赔偿金额约100万元。
“带病”电梯有望更换维修
记者了解到,维修资金的短缺让不少小区老旧电梯无法实现维修更换,只能继续带病运行。任小铁表示,目前已与省住房建设厅联系沟通并达成共识,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如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
东莞市房管部门也对电梯大修、改造申请维修资金采取了灵活的做法,进一步明确了只需要该栋楼2/3的业主同意就行,而且还加快了电梯维修资金的拨付速度,有需要的住宅小区可以便捷地申请到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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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
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已抽查电梯33319台,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记者从现场会上获悉,改革后电梯检查不仅要进行定期检查,还得抽取一定比例实施监督抽查。同时,允许社会第三方公正组织获得电梯定期检验资质认可,逐步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
据任小铁局长介绍,省财政专门划拨3000万元专项监督检验资金予以支持,严重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