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甚至高于市场价6倍~37倍
据新华社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项调查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近80%的办公用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5倍,有的甚至高于市场价6倍~37倍。这是社科院所属机构在调查了广东、黑龙江、江西、福建四省共计11万多件办公用品后得出的数字。
这项调查发现,一些办公用品的成交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例如笔记本电脑:2098件、实际支出约1801万元,按市场平均价采购支出约1373万元;复印机:215件、实际支出约466万元,按市场平均价采购支出约343万元;台式计算机:4003件、实际支出约2186万元,按市场平均价采购支出约1660万元……
负责此项调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介绍,这次调查的原始数据是通过主动公开和按要求公开方式获得,来自于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计119299件协议供货商品的成交记录,其中广东省66128件,黑龙江省15239件,江西省9852件,福建省28080件。
据统计,有15190件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实际支出约7934万元,占全部商品总件数的79.86%,实际多支出约2074万元。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该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另外,《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也明令禁止政府机关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并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降低采购成本。“但实际操作中还是暴露了一些问题与不足,尤其是政府采购活动不透明、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等,容易引发公众质疑。”田禾说。
调查还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万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然而,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吕艳滨认为,预算节省不等于实际省钱。一些政府采购表面上看节约了财政资金,但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格却高于市场价格。
据分析,导致高价采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最高限价形同虚设,政府采购中心以“媒体价”乘以一定优惠比例作为最高限价,而“媒体价”是某些生产商与经销商自定的,并不能够真正反映市场价格。“同时,政府采购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管不到位,也是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一个原因。”田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