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16时至17时,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及“鹅城天盾-2010”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方式(国家统一规定)分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鸣放。
三、在防空警报试鸣及“鹅城天盾-2010”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期间,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请保持安定,照常进行生产生活。
特此通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