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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仲恺高新区委关于实施“两新”组织党建“五大行动”的若干意见

https://city.xizi.com   2021-06-02 17:24:5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奋力建设更有活力更有温度幸福高新区、推动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在贯彻落实《中共仲恺高新区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惠仲党发〔2016〕4号)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新时期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五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一、实施“评星创优”行动
(一)持续强化“两新”组织星级党建示范点建设。采取“一年评定、一年复审”的方式,不断提升“两新”组织星级党建示范点建设质量。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党建示范点的补助经费分别提高至2万元、4万元和6万元,用于开展教育培训等符合中组部规定的全部党费使用项目。建立星级党建示范点复审机制,在获评第二年对星级党建示范点进行“回头看”,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降星或摘牌;对复审合格的,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
(二)评定优秀“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建指导员支持党建工作“好业主”。由区党群办科学制定评定标准,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和支持党建工作“好业主”纳入评定范围,选树一批个人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党建工作合力。
(三)创新开展“两新”组织“活力党建擂台赛。由各基层党(工)委采取“打擂比武”的形式,组织评选一批“两新”组织基层党建创新案例,通过比成效、晒特色、述经验,充分激发“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活力,推动形成对标找差、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骨干培育”行动
(四)强化素质提升。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行政学院、培训教学基地等,每年至少举办1期“两新”组织党建骨干培训班。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坚持每月举办1期“两新”组织“周末党校”,并探索实施“党员积分制”,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根据积分情况给予相应的激励。
(五)实施“两新”组织党员“双培养、双提升”工程。提升党员的素质能力,更加注重在非公企业党员中培养创新创业标兵,在社会组织党员中培养优秀社工骨干;更加注重在非公企业创新创业标兵和优秀社工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着力实现“两新”组织党建“质”与“量”的双提升。
(六)充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探索建立一支专职党务工作队伍,选派到“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和服务。

三、实施“共建共治”行动
(七)探索建立党企直通车机制引导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党组织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融入员工生产生活的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企业、员工的意见建议,建立诉求和反馈“绿色通道”,切实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困难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决策支撑和沟通政企关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八)建立区域化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实施结对共建机制,组织辖区内星级党组织之间以及星级党组织与其他“两新”组织党组织结成对子,实现互帮互助、发展共赢。开展党建联盟活动,由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发起,统筹行业领域、机关单位、“两新”组织等各类党组织主动结盟,构建块状式的组织架构,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税务、社保、教育、医疗、科技等各种共建活动,推动区域党建融合,形成“党建共商、事务共管、难题共解、活动共办”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实施“激励扶持”行动
(九)优先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对获得区级以上党内表彰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以及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两新”组织从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预备人选或提名人选。
(十)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对落实上级重大战略部署和在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由区委给予通报,并推荐参加上级的党内表彰。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受到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组工通讯》、《组工信息》等刊发推广的,或在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门有关会议上作专题经验介绍的基层党组织,由区管党费分别给予5万、3万、1万的工作经费补助。
(十一)加大对“两新”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星级党组织所在的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在参与各类评选表彰、重大项目竞争、争取各类经济优惠政策时,上级党组织要协调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对获得区级以上党内表彰或纳入“恺旋”人才智库的“两新”组织优秀党员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为党员或团队中有2名以上党员的),在创业扶持政策方面,可优先申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或创业激励资金,并入驻区内孵化器或加速器,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免除2-3年场地租金;在项目扶持政策方面,可优先获得“区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的扶持;在金融扶持政策方面,用于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研发活动的,可优先获得银行贷款贴息扶持,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同时引导“恺萌”、“恺创”等高新区风险投资基金优先进行风险投资。
(十二)为优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对近5年内获评区级以上党内表彰或所在党组织被评为星级党建示范点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如配偶符合就业条件且有愿望就业的,可报区劳动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如子女申请入读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在积分入学申请中给予5分的奖励。

五、实施“关爱保障”行动
(十三)关爱“两新”组织异地务工党员每年从“仲恺一家亲”关爱帮扶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救助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或罹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两新”组织异地务工党员,使其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十四)定期免费健康体检。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获得区级以上党内表彰以及当选全国、省、市党代表的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每年进行1次免费健康体检。
(十五)加大“两新”组织经费保障力度。由区财政每年给予区企业党委、区社会组织党委各10万元的党建专项工作经费。将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启动经费提高至5000元。将兼职党组织书记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其中,区财政补助350元。继续加大力度激励引进大学生党员,“两新”组织当年新招聘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党员5人以上的,分别给予党组织3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仲恺高新区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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