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设银行坚持以“战略偏好、政策导向、产品创新、机制优化”四轮驱动的方式,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制度、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强化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丰富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有效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上半年末,建设银行绿色贷款余额9366.45亿元,较2012年末余额增长1.3倍,年平均增速约29%,增速远高于对公贷款平均增速,为2500多从事绿色产业的客户或环保项目提供了融资支持。取得节能减排效益显著,预计折合节约标准煤2740.8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6303.26万吨,节水112.46万吨。投资理财方面,2016年建设银行通过自营性理财业务实现保障房、城镇化等绿色无污染项目投放约1000亿元。绿色债券承销方面,2016年累计承销3笔绿色金融债,金额总计66亿元。
战略偏好引导绿色信贷
建设银行专门制定了绿色信贷发展战略,以“加快推进落实绿色领域业务发展、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社会责任自身表现”为指导思想,将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作为核心理念,明确实施绿色信贷的相关要求,确立了全行未来绿色信贷发展的短期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短期目标以“夯基础、补短板、强意识”为主线,中长期目标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为主要导向,努力实现向绿色银行的发展与转变。
政策导向支持绿色信贷
自2011年以来,建设银行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度文件,以细分市场和客户、评估项目和风险、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方面为切入点,对节能环保转型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认定标准、管理方式、风控要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引导全行信贷资金投放逐步转向低碳、循环、生态等绿色领域,持续进行信贷结构调整。
在行业选择上,明确将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节能减排、节能环保服务、治理污染等领域以及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具有低碳环保特征的行业作为优先支持领域,加大金融倾斜力度;在客户和项目选择上,将满足“节能减排”要求及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建立信贷关系的底线要求,对发生环保违法违规情况的客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严格管控,通过设置环境准入门槛,控制行业资金投入,同时支持企业采用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技术,有力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升级。
创新模式服务绿色金融
建设银行坚持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不断推进产品创新,探索服务新模式,努力改善绿色信贷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近年来,建设银行充分发挥集团化经营优势,以银行业务为主,结合租赁、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种金融手段,满足客户绿色金融服务需求,尤其近年来在节能减排融资服务、节能环保租赁业务、排放权金融服务等业务上实现创新再突破,在国内树立了良好的绿色品牌形象。例如:
在碳排放领域,持续深化与国内七家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合作,创新推出碳排放质押贷款,与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签署总额为200亿元的“低碳产业发展与碳金融中心建设授信协议”,并与当地某电厂签订3亿元碳质押贷款合作协议,有效助力湖北绿色经济的发展。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与绿色信贷金融服务”创新项目,针对绿色城镇化建设领域,在同业中率先推出海绵城市建设贷款和综合管廊建设贷款,助力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减少“马路拉链”、“城市蜘蛛网”;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推出“节能贷”业务,助力缓解高污染、高耗能问题;落实首都城市定位要求,推出“非首都城市功能疏解贷款”,并已成功投放58亿元。
创新轨道交通租赁、节能环保租赁业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快速解决大型基建项目产生的巨额融资需求和节能环保设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重污染和高耗能企业加装节能环保设备需求,实现环境责任和企业利润的共赢,在当地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机制优化保障绿色信贷
2012年,建设银行率先成立由行领导牵头的跨部门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在2015年将该领导小组调整为绿色信贷委员会,由行领导担任绿色信贷委员会主任,指导绿色信贷推进工作;将涉及成员部门进一步扩充到29个,涵盖前台业务经营、中台业务支持、后台管理的各业务部门,全行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支持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以节能减排的具体要求为主要出发点,建设银行实施“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有保有控、动态管控”的资源配置政策和激励考核机制,秉承“三三”原则,即“三个支持”和“三个不支持”原则,对存量客户进行优化调整,对新增客户进行引导,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有效控制环境和社会风险。“三个支持”是指对列为国家重点的节能减排项目、得到财政税收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和对节能减排显著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在办理流程、核准权限、准入标准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在贷款定价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在信贷规模上予以适当倾斜,甚至配以专享额度,并借助建设银行综合性、集团化经营优势,为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个不支持”是指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对高耗能、污染问题突出、环保不达标的客户或项目,以及出现重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保问题、存在环境违法违规的客户或项目不予支持,采取差别化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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