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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获“优秀”凭什么拿巨奖

https://city.xizi.com   2007-02-15 13:36:13   新华网    作者:吴仁寿   

    2月12日上午,广东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与各县(区)委书记签订了《县(区)委书记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这是惠州新一届市委班子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率先在全省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该《责任书》规定,今后,该市将对县(区)委书记工作实绩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经市委考核获评“优秀”的将给予奖励,奖金最高达10万元(2月14日《南方日报》)

    《县(区)委书记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实施细则规定:对当年责任考核为“优秀”的县(区)委书记,市委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连续2年责任考核为“优秀”的,给予2万元人民币奖励;以此类推,连续5年责任考核为“优秀”的,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并将优先推荐为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或者建议给予副厅级待遇。

    毋庸置疑,惠州新一届市委班子作出的此项奖励办法,其出发点和初衷是好的,对调动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建立起对县(区)委书记,的管理监督、激励约束,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县(区)委书记工作实绩的机制,亦是一种探索和尝试。

    然而,笔者想说的是,对于连年考核获评“优秀”的县(区)委书记,“优先推荐为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或者建议给予副厅级待遇”之精神上的奖励,似乎合情合理,无可厚非,民众也能接受。而该不该进行“物质刺激”拿巨奖,笔者还是颇有微辞,认为值得商榷。

    坚持执政为民,恪守人民公仆亲民、爱民、利民、富民、安民的天职,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父母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完全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份内的事,岂能有拿巨奖之理?

    这里,我不禁想起1977年邓小平复出时的那句话:“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小平同志的伟大的风范和高尚的党性跃然纸上!邓小平同志还说过:“我们进了城,执了政,究竟是为了做官呢,还是为了做人民的勤务员呢?”对于每一个党的干部,弄清这个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人民的勤务员”做出了点成绩,也不应拿巨额奖金回报。

    胡锦涛同志也曾强调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共产党人立党为公的使命所在。”

    日前,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也在甘肃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各级领导都应强化“无功就是过错、从政必须有为”的理念。无功就是一种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既然有过错,就要对干部进行教育和治理,解决干部的不干事,不想干事和不会干事的现象,让干部们当官就要有功,不能无功。这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从政要求。

    如此说来,“当官就要有功”,固然需要制度、需要条件,但关键在于干部的觉悟和责任意识。领导干部一心为民的殷殷之意,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尚情怀,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践正确的政绩观。要真心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不计名利地为百姓服务,那才是共产党人。干点事还要另外奖励,靠奖金来刺激,仰或难培养出好的人民公仆。(吴仁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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