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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意见是一个懒政不作为措施

https://city.xizi.com   2012-07-18 11:17:12   范进中举      

 自2009年以来,惠州有关电动车的讨论一直受到各方关注,而涉及电动车管理的问题,也是沸沸扬扬。2010年,惠州率先对电动车实行上牌管理的新措施,并在2011年3月份开始对市区的电动车实施上牌管理。然而因为与省的大纲规划不符,在上牌一个多月后被勒令叫停,电动车管理因此停滞了一年有余。今年4月,广东省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开始指导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电动车管理规则”,惠州电动车再度走上规范化管理之路。

  如果按照《意见》对标准电动车的划定,惠州市面上90%的电动车都是超标的,三年后都是要淘汰的。而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实际的作用只是比骑自行车好一点点,连上个桥也要推,这难道不是直接和间接摧毁整个电动车行业吗?用1996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来管理现在的电动车,这就真的是从根源上扼杀电动车上路的可能了!

  一般来说,每一种交通工具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合理性,火车和汽车刚诞生的时候,还不是同样遭受时代的白眼。到了今天,电动车作为城市交通的一种辅助工具,便于市民出行,却因为其存在的问题,便否定其先进性,这合理吗?况且,电动车的问题只是管理上的问题,如果有法例约束,有规则管理,电动车怎会成为市区交通事故的主要根源之一?

  针对电动车存在的问题,出台措施进行管理本是极好的事情。但《意见》却在源头上限定电动车的发展,要将其打回原始简陋的模样,同时还要让其丧失便捷的优势,这难道不是一种懒政行为?如果制定措施的管理者也是开电动车的,恐怕电动车的命运也不至于陷入如斯境地!

  电动车问题不应成为管理者视之如心腹大患的问题,不应成为管理者与人民群众博弈的棋子。管理者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措施,理应让人民群众骑好电动车而不是随意剥夺骑电动车的权利。

  电动车只是一种交通工具,是城市交通发展的产物。时代变,电动车技术标准也应该变。此外,电动车使用者是人,只要将人管好,电动车超标与否就不再是一个问题。如果按照《意见》来执行,广东省的电动车行业估计要枯萎了。

  从这几年有关电动车问题的讨论来看,管理者一直在懒政不作为。他们思量的不是怎样解决问题,而是用一种粗暴的、单一的“禁止式”思维来处理电动车问题。我想,大概是他们在开着小车时,讨厌电动车与其一起并头前进,开小车的优越感不再存在而心生报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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