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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电动车岂能不顾现实一意孤行?

https://city.xizi.com   2010-05-31 00:01:34   西子湖畔    作者:庆余年   

  2009年出台的禁止电动车在市区上路的规定,由于遭到民意的极大反弹,最后被暂缓了一年施行。2010年9月1日,是政府规定的电动车“大限”之日,引用惠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的话,禁电动车规定不可能更改,请市民做好心理准备。

  上一年可以说是民意令到电动车再增加一年的安全寿命,但是一年的限期将至,民意似乎不再具备力量,仿佛一年的时间是给电动车的去留有个心理准备。留,自然是要符合规定,去,这个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一年的时间,该干嘛干嘛去!

  政府听从民意,给了一年的时间来缓冲,乍一看觉得还算不错,至少不会采取强硬的措施惹来莫大的怨气。但是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根本就是一个不合理的处理办法,还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当初为什么要禁电动车呢?不外乎电动车造成的交通问题和社会问题过多,庞大的使用数量难以一下子进行监管,而且缺少相应的管理条例,电动车处于法律条例监管的空白区等等因由。又或者是效仿广深等城市,严格控制城市的交通等。总之,事出必有因,要禁止电动车在市区上路,肯定与电动车的问题有关。现在,支持禁电动车和反对禁电动车的呼声你来我往,大体上,反对的呼声较为高涨,毕竟这个电动车群体还是很庞大的。

  政府用一年的缓冲期来缓和与电动车主直接的交锋,希望在时间上让电动车主适应被禁的事实,但是无奈的是,事与愿违,非但电动车的数量不减,反而增多了1万多辆。电动车造成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我想问,究竟这个一年缓冲期,是为了解决问题,还是为了增加电动车违章行为,让电动车处于尴尬的位置,处于需要大力整顿的位置。

  所以,从一开始,这个禁制令就不应该出现。如果想通过禁止电动车上路来改善市区的交通问题,无疑是加重了公交的负荷,当前的公交运能不足已经是到了较为迫切的阶段了,现阶段,公交车问题犹在,电动车又棘手,两线作战,十分吃力啊!

  如果通过禁止电动车上路来改善市区治安等问题,也是“拆东墙补西墙”的结果。20多万电动车用户的出行,岂能是一句禁止就万事无忧的了?不从根本上着手解决问题,这个群体的利益谁来维护?

  因此,不是到了时间就按照规定来执行。规定如果不合理,无论多么尊重民意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花架子的行为,都只是自打嘴巴的结果。这里面,由于放纵了电动车的不规范上路,只能承受这个较为混乱的现状了。就目前的交通运能,电动车宜管不宜禁。一刀切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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