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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就力量!

——网络“口水”vs现实“拳头”

https://city.xizi.com   2007-11-14 10:16:12   西子湖畔    作者:超级大傻b   

  一、

  网络上网友的意见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但相比报纸、电视等等官方传媒,网络能让我们听到不同的声音,也许这些声音并不是出自官方,也许只是普通的“草根”,但是你不能因为它的微弱而否定它的存在,这就好比…..好比街口三姑和猪肉佬杀价时候,四处狂喷、星星点点的口水!

  和谐社会里难免会出现不和谐的事情,没必要因为一些不和谐的事情而否定了全局的和谐,我相信只有太平盛世,“打人”才会成为新闻,要知道相比美国安静宜人的大学校园,你不需要面对的可能从暗处飞来的子弹,但是如果不小心,得罪了别人就要小心拳头了。

  二、

  在深圳

  四月,有个一个牛人叫钱军,只要看看他的档案就能让你心寒: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1988年4月因在舞厅携带凶器,被蚌埠警方行政拘留15天。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8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位兄弟在把一位老人打了,还逼他下跪。结果这位的暴力牛人,没想到他遇到了更大的暴力——“网络暴力”,愤怒而富有正义感的网民,通过特定方式将钱军家庭住址、妻子的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手机、车牌以及女儿姓名、所在学校等个人隐私在网上公布。结果………沙煲这么大拳头淹没在网友的口水里。

  十一月,有个更牛的潘博彬,车撞了人还打人,这家伙还自报家门——“我是劳动局的!”。人家是有背景的——竟然是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局长的女婿。可惜这么一个官背景没给他带来什么庇佑,对于打人者潘博彬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罚款500元,数千网友和市民认为处罚太轻,而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已对潘博彬作出辞退决定。可怕的是自从网民将潘家固定电话公布到网上后,潘博彬家的电话险些被打爆,潘的妻子也曾经接到恐吓电话。潘博彬的家人,有的已经生病,甚至精神将要崩溃。

  在惠州

  十月,在西子湖畔论坛出现了题为《1013晚发生醉酒打人事件,只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的帖子。这帖子被顶得红红火火得时候,一个ID为“崔斯特”的网友在同一板块发帖,题为《只求发泄,不寻真理?论个别网友对“1013晚发生醉酒打人事件,只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发帖人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殴打、伤害他人的处罚规定列举出来对楠男的不满进行一一对应解释,最后分析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基本是恰当的。

  十一月,惠州日报:“11月4日晚11时许,两名男子在市区环城西二路与11路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后打伤司机。5日,两名男子分别被惠城区公安分局处政拘留15天。”而在西子湖畔,网上的评论没有一边倒,反而还有公交司机该打的意见,有这么一个投票,有这样的选择:“1.强列支持,公车司机大多垃圾”,更悲哀的是这样的选择还不少。

  三、

  对于深圳的网友我没什么可说的,以暴易暴不是解决的根本办法,网络暴力不是真理。然而我却按耐不了心中的快意:这样的鸟人就该这样的下场!我是傻b,我承认,我真的很难理解那些认为被人打只是平常小事的“和事佬”的“真理”(特别是这样的和事佬还是个警察的时候),“寻”的那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给警方压力的“真理”,实在还不如这种网络暴力的杀伤力和震慑力来得痛快人心,所以当警察光荣的担当“拳头“的和事佬的时候,就难怪平民出到“口水”了。

  然而,认为公交司机该打就是“公理”吗?当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劳动者被人殴打的时候,那些他天天所服务的市民就这样回报他吗?难道因为公交司机的服务质量不好,所以被人打了连起码的一个公正评价都没有了,打了活该,那谁被人打才冤枉呢?说真的,写到这,还真的怕,我这样的仗傻执言,那天出现“两名男子”,把我打的“左眼下眼睑挫裂伤,泪小管断裂,全身软组织挫伤”,然而我又是活该被打的,因为我上学没拿红花,上班没当劳模。

  我痛恶那些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网络舆论,当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被默许,甚至称赞,那么下一次被打的会是谁?当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成为习惯,这样的姑息最后受害的是谁?一个城市里,一个市民的人身被人非法暴力伤害后,没有一个指斥的声音,没有一个同情的声音!这个城市的正气何在?!这个城市的人情何在?!

  我也不希望惠州会出现象深圳那样的网络暴力,因为公正从来不是依赖以暴易暴,惠州理性的网民不需要用暴力的“口水”对待暴力“拳头”,这里有公理!有公论!哪怕只是一名傻b,也不妨碍我表达自己的观点,发出自己的声音——你们凭什么打人!凭你有沙煲这么大拳头?!还是你是局长的女婿?!

  我相信——声音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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