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广东开展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生态低碳规划的相关要求,我市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低碳生态专项规划(2014-2030年)》,作为《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专项配套规划一并实施。现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制定的目的
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生态低碳规划的相关要求,遵循"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低碳发展,建设低碳示范区。
二、可能产生影响的人员和群体
环大亚湾新区、惠州市乃至市外周边地区生活的人员和群体。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14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
四、联系方式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联系科室: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信函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306室
邮编:516003
联系人:谭伯卿
联系电话:0752-2892275
传真:0752-2808839
邮箱:xyb2892275@163.com
附件: 《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低碳生态专项规划(2014-2030年)征求意见稿》
http://www1.huizhou.gov.cn/pages/cms/huizhou/userfiles/file/20140929185612-50.pdf
http://www1.huizhou.gov.cn/pages/cms/huizhou/userfiles/file/20140929185612-50.pdf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