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反映情况。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须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892896,传真:2873309;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2881855,传真:2881850。
附件:2013年度惠州市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表
http://city.xizi.com/uploadfile/2014/0428/20140428085312543.xls
http://city.xizi.com/uploadfile/2014/0428/20140428085312543.xls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