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惠府办〔2010〕31号),我市将开展2010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重点行业。重点扶持现代物流、旅游、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与商务服务、会展与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二)关键领域。主要是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居民现代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
(三)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共服务、总部经济、服务外包、战略物资仓储设施、发展规划和品牌创优等。
二、项目条件
申请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必须是惠州市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项目建设和管理(运营)能力。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符合支持范围,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三)具有一定规模、品牌知名度和先进管理技术,能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强竞争力,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条件已经落实,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已经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建设用地(或服务用场地)落实;需要环评的已经通过环评审查;建设资金已到位或筹措渠道已落实;新建或在建项目,2010年底前可动工建设,2至3年内建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止2010年9月10日。
(二)申报程序。各项目单位根据属地申报的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再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后联合向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市直各项目主管单位的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应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提出审核意见。
2、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
3、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4、项目单位编制的申请报告书(申请报告书编制提纲见附件3)。
5、项目的各类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2)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3)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需要环评的项目);
(6)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贷款承诺等)落实的证明材料;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
(8)项目单位对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除(6)、(8)项需原件外,其余材料可用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指导、组织本地区、本企业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各县(区)申报项目不要超过4个,市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报项目不要超过1个。
2、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四份)统一送市发展改革局,其中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汇总表和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需提供电子文档(表格可在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jhj.huizhou.gov.cn下载)。
附件:
1、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汇总表.doc
2、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doc
3、项目申请报告书编制提纲.doc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胡小华(联系电话:2892236),市财政局张远辉(联系电话:2881855);
邮 箱:2892236@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