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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关于2009年度贷款卡年审的公告

https://city.xizi.com   2010-03-30 14:16:07   西子湖畔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决定开展2009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年审时间:2010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二、年审对象:2009年12月31日前领取贷款卡的借款人(自然人除外)。
    三、获取贷款卡年审资料的途径:
    (一)携带U盘或光盘前往当地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部门拷贝;
    (二)发送电子邮件“领取贷款卡年审资料”至2380895@163.com索取,同时附上本企业名称及贷款卡号码。
    (三)直接在西子湖畔首页(http://www.xizi.com/)下载。
    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年审的贷款卡,将被暂停或吊销,各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得与持有被暂停或吊销贷款卡的单位发生新的信贷业务。
    咨询电话:惠城区2380895,惠阳区、大亚湾3362321,惠东县8999826,博罗县6730375,龙门县7780811。

    附件:1、一类借款人有变更下载资料;2、一类未变更借款人下载资料;3、二类借款人贷款卡年审资料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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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城区贷款卡年审操作流程

  一、借款人携带U盘或光盘前往人行营业厅,或发送电子邮件至2380895@163.com领取贷款卡年审资料,或直接在西子湖畔首页(http://www.xizi.com/)下载;

  二、借款人识别自身类型(不在“一类借款人名单”中的企业均属二类借款人。),按不同种类填写年审资料;
  1、一类借款人,即2009年新开卡或通过2008年度年审的借款人,若其基本信息与开卡时(或2008年度年审时)递交资料未作任何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基本信息未发生变更承诺书》(纸质件);
  B、有效的《法人借款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E、借款人2009年底的财务报表,须填制人行财务报表模板,包括“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和中小企业基本信息模板内的表五“主要财务指标”的电子版本和企业按标准格式填制的纸质报表(最好提供光盘拷贝)。
  2、一类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与开卡时(或2008年度年审时)递交资料有发生变更的,除提交上述B-E项资料外,还应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对照表》(纸质件)、工商部门提供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二类借款人,即未通过2008年度贷款卡年审借款人,按照往年标准的程序年审。
  4、非企业法人不需提交财务报表。

  三、借款人前往人行一楼营业厅征信业务窗口递交年审资料;

  四、人民银行惠州中支征信部门收到借款人纸质件核对无误后,在企业征信系统关注信息栏登载年审通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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