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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06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https://city.xizi.com   2006-04-13 22:43:22   惠州政府公众信息网    作者:佚名   

惠州市2006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200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6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1年4月1日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于2006年4月22日至23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到惠州市江北体育馆B馆二楼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基础知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6年6月4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面试

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素质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为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2814139(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惠州市各机关单位招考职位详表》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 州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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