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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协会联合市法学会举办“法治副厂长”制度研讨沙龙

https://city.xizi.com   2017-06-15 23:24:06   西子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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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沙龙现场
 

    6月15日,由惠州市司法局指导,惠州市律师协会联合惠州市法学会在市区丰湖书院主办“法治副厂长”制度研讨沙龙,来自惠州法学界多位专家学者及企业界代表、媒体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法治副厂长”制度如何更好地普及到企业内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和谐、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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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章利兵作工作汇报
 
    作为“法治副厂长”试点之一,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章利兵首先对在场嘉宾汇报了“法治副厂长”试点近一年来工作。据介绍,自2016年8月11日成为仲恺高新区首批受聘的“法治副厂长”单位以来,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通过指派十名律师分别对接十家试点企业的“一对一接洽”与“团队集体探讨”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工作,“法治副厂长”通过现场、微信、电话咨询等形式提供常规法律咨询服务,累计总服务时间达300个小时以上,共开展普法讲座13场、审查合同24份、咨询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个、参与纠纷调解6宗、协助完善规章制度9份。
 
    章利兵表示,希望法治副厂长职能定位能进一步明晰,而且与企业法律顾问、工会法律顾问职能厘清,同时应加强企业对法治副厂长价值与作用的认识。同时,他建议建立法治副厂长挂点企业遴选制度,并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互联网+”的灵活、多元化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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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发表讲话
 
    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表示,“法治副厂长”制度很重要,因为企业的法治需求更强烈、效用更明确,作为“法制副主任”的衍生品,“法治副厂长”受益的面比“法制副主任”更大,惠州市律师协会将大力协助“法治副厂长”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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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资深记者秦仲阳就“法治副厂长”制度发表讲话
 
    《广州日报》资深记者秦仲阳认为,“法治副厂长”不应只停留在制度层面,“治”是一种治理,应该落实到行动上。目前企业与员工最大的矛盾或问题是薪酬或劳动待遇生活待遇,只要这个问题处理得好,企业与员工的矛盾基本上就不会有大的波动。所以,这应该是法治副厂长的主要工作方向。
 
    据了解,惠州2009年起探索和推行的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农村民主法治上,“法制副主任”制度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提供了一个样本,在现代社会治理中起到了“稳定器”、“减压阀”作用。目前惠州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乡村纠纷在当地得到妥善处理,基层的矛盾在源头得以有效化解。2016年8月,惠州市委、市政府选择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两个企业密集区域进行法治副厂长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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