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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天桥成夺命路 12岁女孩10楼坠落

https://city.xizi.com   2012-05-29 09:15:44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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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的消防通道木板严重腐化,女孩从这里坠落。新快报记者毕志毅/摄

     新快报记者 张若然

  事发金沙洲金满家园一栋民居,女孩重伤仍在治疗

  原本是发生火灾时帮助逃生的消防通道,却差点成为12岁女孩小凡的夺命路。前晚8时许,广州白云区金沙洲金满家园发生一起坠楼事件,12岁女孩小凡在楼顶通过消防天桥时,天桥突然破裂,小凡从10楼坠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目前仍在治疗。事发后,金满花园物管处表示,消防天桥为开发商金满公司为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而安装,物管处并未参与。

  女孩坠楼砸中雨棚

  昨日下午2时许,新快报记者来到金沙洲金满花园D座10楼楼顶,看到发生事故的消防天桥连接着隔壁楼房楼顶,长约4米,仅由一个铁架子和两块木板组成,桥上未设置任何防护装置,桥底便是二楼平台。新快报记者看到,消防天桥上铺设的木板经日晒雨淋已经发霉发黑,木板中部有一个直径不到一米的大洞。

  “这些板子是当天晚上物业的人放上去挡住楼梯的。”家住D座A梯10楼的阿婆说,前晚8时许,她正带着小孙子在阳台上闲坐,从阳台上看到3个小女孩在楼顶的天台上玩耍,随后不久就听到尖叫声,她上天台发现,一个小女孩在通过消防天桥时,掉了下去。“3个小女孩想要通过天桥到隔壁楼去,前两个过去了,第三个小孩走到桥中间的时候掉下去了。”事发时,家住二楼的冯伯正在看电视,小女孩从10楼落下,砸中他家的挡雨棚。“‘砰’的一声响,就看到一个小女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马上报警。”街坊表示,消防天桥是两年前为迎接消防安全检查修建的,平时不少人都喜欢在天台上玩耍,送奶工也经常从天桥上通过。

  治疗期间物管处无人探望

  昨日下午3时许,新快报记者在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了仍在隔离观察的小女孩,病床上的孩子显得十分虚弱。据小女孩的父亲蒋先生称,女儿小凡今年12岁,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右边肾脏因为受损严重已摘除,此外左手和左腿多处骨折,还需要住院观察。

  蒋先生说,事发当日,小凡和另一名同学到同学家聚会,“平时也经常去那边玩,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事。”当晚8时15分许,一名同学跑来告知小凡坠楼的事,“让我最受不了的是,上午找物管处协商处理的时候,工作人员竟说是我女儿‘自己跳下去的’。现在医疗费已花了两三万元,物管处也没有人来看一下”。

  物管称是开发商安装

  昨日下午,金满花园物业管理处表示,小区内各楼顶的消防天桥并非管理处参与安装。“这个天桥是两年前由小区的开发商金满公司安装的,是为了通过当时的消防安全检查的验收而加装的。”物业管理处李主任说,消防天桥安装时,并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处的同意,“他们说相关的消防部门的手续都齐全,我们也没办法管。”据李主任说,消防天桥安装好后,金满公司也没有拨款给物业管理处进行维修和管理,物管处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目前物业管理处正在和小女孩家属还有城管部门和街道等部门协商,商讨善后和解决事宜。

  律师说法

  家长开发商物管都需担责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朱律师表示,发生这样的不幸,小凡的监护人需承担60%的责任,而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处则需共同承担40%的责任。

  朱律师说,小凡属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尽最大努力的保护。“小女孩的父母没有尽到监管和守护未成年人的责任,需要承担事情的主要责任。”此外,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处则需共同承担剩下的40%责任。“开发商在建造这个通道时,虽然手续齐全,但是到底有没有通过国家的验收呢?物业管理处则是在管理公共的通道时,没有设置安全的措施,让人随意通过,才造成了小女孩坠楼的事情发生,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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