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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

https://city.xizi.com   2007-12-12 16:14:17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营造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

一、稿件要求

  1、总体要求:文字精炼、寓意深刻、贴近生活,突出惠州创建促和谐、和谐促发展,全民创建、全民共享的理念和特点,充分体现文明和谐的惠州形象。

  2、具体要求:(1)标语。积极向上、易于宣传,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文字表达简洁、清楚、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适于传播,每条在30个汉字以内。(2)口号。温馨文明,言简意赅,琅琅上口,易于传颂,每条在20个汉字。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各1名,奖励3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二等奖各2名,奖励2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三等奖各8名,奖励5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各类作品另设鼓励奖若干名,每人奖励价值100元纪念品一份。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逾期无效。作品投稿分网上电子邮件投稿、邮寄和手机短信三种方式。投稿人必须写清楚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和电话。

  1、电子邮件发送至:cjbyzj@163.com

  2、邮寄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3号楼206室创建办;邮编:516003。请在信封左边注明“征集标语、口号”。

  3、以短信方式投稿:编辑短信“hz+内容”,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8658,联通用户发送至106558333,小灵通用户发送至1065975268。(只收取正常通讯费)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宣传标语、口号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等。

  2、任何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

  4、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所有参选稿件不予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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